一、背景
英国针对婴儿车及幼儿推车制定了严格的安全标准(如BS EN 1888系列),要求产品必须通过测试并提供完整技术文件,以确保儿童使用安全。自2023年起,英国明确禁止此类产品使用CE或UKCA标志。进口商需确保产品符合《2005年一般产品安全条例》,并在标签、说明书、承重标识等方面满足要求。违规可能导致产品被扣留、罚款或召回,因此进口前需提前准备测试报告、包装清单等英文文件,并选择合规供应商。
本指南适用于:
1、婴儿车
2、幼儿推车
不包含:玩具车、婴儿背带、特殊需求儿童车
二、强制标识要求
1、基础信息标识
- 制造商/进口商/销售商名称或商标(可拆分部件需单独标识)
- 产品型号(可拆分部件需单独标注)
- 标准编号(如:BS EN 1888-1:2018+A1-2022)
2、
- 禁止遗留警示:"切勿将儿童单独留在车内"
- 安全带警示(车身>800mm时):"能独立坐立即使用安全带"
- 婴儿适用警示:"不适合6个月以下婴儿使用"
- 约束系统警示:"必须使用安全带"
- 床垫警示:标明最大床垫高度(若不配床垫需注明不可添加)
3、重量标识
- 使用标准化象形图标注最大承重
- 符合BS EN 1888-1:2018+A1-2022格式要求
三、说明书必备内容
安全须知
- 重要事项:请保存本说明"
- 禁止性警示:
- 禁止儿童无人看管
- 禁止玩耍推车
- 禁止用于跑步/滑冰
- 使用规范:
- 检查所有锁扣
- 展开时远离儿童
- 检查连接装置
- 特殊警示
- 车身>800mm:强制使用安全带
- 适用年龄<6个月:明确标注不适用
四、合规文件要求
1、必备证书
- 技术文件:含风险评估+测试报告
- 第三方测试报告:需覆盖所有相关测试项
- 包装清单:英文标注数量/箱号/追踪标识
2、适用标准
- BS EN 1888-1:2018+A1-2022(儿童护理用品。 带轮儿童运输工具。婴儿车和婴儿推车)
- BS EN 1888-2:2018+A1-2022(儿童护理用品。 带轮儿童运输工具。15 公斤以上至 22)
- BS EN 1888-3:2024(儿童护理用品。 带轮儿童运输工具。休闲运动用婴儿车)
五、进口英国所需文件
1、产品测试报告(证明产品的测试方式以及测试结果)
2、详细的包装清单(应显示每件物品的数量,包括件数和纸箱数。且有方便识别每个纸箱的标识或数字)
3、所有文件须提供英文版本